因工作需要,温州大学附属宏德实验幼儿园面向温州市全额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名业务副园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业务副园长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幼教事业,师德良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强。
2.勇于创新实践,在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3.温州市户籍。
4.温州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幼儿园教师。
(二)具体岗位条件
40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教育学管理方向),持有幼儿园园长资格证书、具有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9年6月25日—6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二)报名地点
温州大学附属宏德实验幼儿园二楼办公室(锦绣路67号伯爵山庄内)
咨询电话:88910767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园长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寸近照1张。
2.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考试资格。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且确认参加考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一般为不低于3:1。不足上述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模拟课堂和面试
(一)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和面试
模拟课堂教学考核:报考人员根据抽取的课题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30%+模拟课堂教学考核成绩×7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同分的,以课堂模拟教学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人员。
五、体检和考核
入围对象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其他告知事项
公开选调过程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本公告公示期自6月14日起至6月24日。报考者对选调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温州大学附属宏德实验幼儿园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原标题:温州大学附属宏德实验幼儿园公开选调业务副园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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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温州大学附属宏德实验幼儿园公开选调业务副园长岗位一览表.xls
温州大学附属宏德实验幼儿园
2019年6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wzhrss.gov.cn/art/2019/6/14/art_1330496_34669634.html
二、招生对象
2019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常山教育事业服务的具有衢州市户籍的考生。
三、招生录取
1.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6月26日-27日)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相关志愿设置与填报参阅《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普通类)》。
2.划取上线考生。省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分别提供给相关高校,由相关高校将拟录取名单发至常山县教育局。
3.组织面试体检。常山县教育局根据三所高校提供的名单进行考生户籍审核,组织考生面试与体检,根据面试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4.公示。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拟录取对象,并在本县范围内公示三天。
5.签订培养协议。公示无异议者,与常山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相应发至三所高校。
6.学校录取。三所高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三所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未录取者不影响同批次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7.名单备案。录取工作结束后,由三所高校将定向委培生名单抄送县教育局备案。
四、录用
1.定向培养学生如期毕业后,经政审、体检合格,县教育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6年。
2.定向培养学生录用后进入正式事业单位编制,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到相应学段学校任教。
五、费用补助
定向培养生毕业工作一年后,一次性发放助学金2万元。
六、其他事项
1.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咨询电话:5016926,联系人:张老师。
2.本公告由常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
原标题:常山县2019年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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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教育局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cs.gov.cn/art/2019/6/13/art_1256577_34611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