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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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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入围面试考生:

根据《2022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22年6月26日进行面试。请入围面试考生于6月24日9时—6月26日12时登录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wenzhou.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附: 1、2022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2022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考生纪律

3、人事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面试通知书打印链接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

附件1:

2022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单位岗位代码招聘人数笔试总成绩笔试岗位排名备注
1郭恒003000104605温州市委巡察专业人才保障中心0101163.291
2诸葛铮铮003000103720温州市委巡察专业人才保障中心0101159.1352
3王统宇003000104215温州市委巡察专业人才保障中心0101157.6353
4林琼003000104018温州市人大信息中心(立法研究中心)0201165.3451
5叶颖楠003000103902温州市人大信息中心(立法研究中心)0201160.02
6董汪洋003000104416温州市人大信息中心(立法研究中心)0201159.463
7张博浩003000300101温州市政协新闻信息中心0301173.1851
8潘建芳003000300107温州市政协新闻信息中心0301167.1132
9王晓云003000300104温州市政协新闻信息中心0301164.1113
10王泽鹏003000103915温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0501162.771
13包建民003000103725温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0501151.274递补
14郭羽靖003000104218温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0501150.0755递补
15徐东苑003000104602温州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0601161.731
17徐金燕003000104519温州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0601158.963
18刘衎003000104630温州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0601158.6554递补
19胡双南003000103912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鹿城大队)0701153.8451
20白文文003000104029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鹿城大队)0701152.312
21丁洁仪003000104001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鹿城大队)0701152.193
23吴保杰003000104614温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801155.6552
24张传胜003000104423温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801143.1753
26项晨晨003000104109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0901260.6551
28夏展望003000104226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0901258.193
30张嫦003000104609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0901257.9255
31王凯灵003000104326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0901257.9056
32吴宏达003000104307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0901257.4057递补
33李姗姗003000103808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0901257.1358递补
34陈燕琼003000104512温州市家庭暴力投诉中心1001156.9051
37王碎贵003000104527温州市洞头区昆鹏社会综合服务中心1101156.9052
38戴瑜琪003000104214温州市洞头区昆鹏社会综合服务中心1101150.313
39邵静静003000103801温州市洞头区昆鹏社会综合服务中心1101145.734递补
40胡良达003000103723温州市洞头区昆鹏社会综合服务中心1102154.9051
41叶自立003000103702温州市洞头区昆鹏社会综合服务中心1102152.5752
42张倩003000104406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1201158.1751
附件2:

2022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考生纪律

一、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点候考室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面试点候考室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不得穿着带有明显职业特点的职业装或制服。

二、考生报到后,接受候考室管理人员核实身份校验证件,发现代考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将所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交由管理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领取。面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作零分处理(为避免嫌疑,请考生不要使用带耳机的各种电子设备)。

四、考生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下,抽签取得面试顺序号,按有关要求依次进入面试室接受面试。候考室及面试室严禁吸烟。

五、考生在候考室候考期间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上洗手间必须征得管理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带往。

六、考生不得将参考资料、纸张等物品带入面试室,不得将面试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面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

七、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不得再回候考室。

八、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现场考务管理。

九、考生不得有其他影响面试工作公正性或面试正常开展的行为。

十、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发现有其他舞弊行为的,按违纪处理。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附件3:

人事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本须知所指人事考试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人事考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健委和省防控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调整后的浙江考区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提前做好各项防疫准备

(一)考生应提前申请“浙江健康码”(以下提及的健康码均专指“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不去国(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建议考生在当地应接尽接新冠病毒疫苗。浙江各地“健康码”在省内互认(如为中高风险地区的除外)。

(二)请考生持续关注考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并遵从所报市级考区当地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三)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建议考生考前14天内尽量在考点当地,避免流动,非必要不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考生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考前,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从规定通道,经相关检测后进入考点。考中,应服从相应的防疫处置。考后,应及时有序离开考场。在考点时,只能在设定的考试相关区域内活动。

(一)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隔离考场参考。

(三)考试时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或发现有与疫情相关的可疑情况,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受控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有流行病学史或不能坚持考试的受控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资格类考试。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因此,非我省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加之受疫情影响,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成绩不能使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省级各类人事考试。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在网上填报“健康申报表”并提交“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三)对于成绩滚动管理的专业技术资格类考试,考生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经核准后,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长一年。具体方法,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办事指南”栏目查看。

(四)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考点门口入场时,要提前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考生从进入到离开考点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查验身份除外)。不扎堆、不聚集聊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入考场时统一进行手消处理。

(六)在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的考生,应在当场次考试结束后12小时内,到定点医院排查。

(七)受疫情影响,考点学校禁止外来车辆入内的,请考生尽量选择出租车、自行车或公共交通出行,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入场防疫检测需要一定时间,务必于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教室门口,逾期不能入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八)本须知内容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注:流行病学史,是指在规定受控的时限内,有国(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密接史”。规定受控的时限,包括集中隔离、居家观察、社区监测(限定活动场所)的时间,届时具体天数要求,按政府防疫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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